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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恋的一些了解
sm就是虐待与受虐(英文sadomasochism) 的简称,尤其在性方面。sm是一种性快感与痛 感联系在一起的特殊性活动,即通过痛感获得 性快感的性活动,是一种性欲倒错,属于bdsm 重要术语之一。其中的疼痛既包括肉体痛苦 (如鞭打导致的痛感),又包括精神上的痛苦 (如羞辱、支配所导致的痛苦感觉),虐恋还 包含施虐癖和受虐癖两个范畴,对他人施加痛 苦可以导致自身的性快感、性兴奋或单纯的乐 趣则属于前者,如果接受痛苦可以导致自身的 满足感则属于后者。
中文名 sm性虐恋 外文名 sadomasochism s代表 施虐方 m代表 受虐方 词语 “虐恋”的英语词为“sadomasochism",是 施虐癖(sadism)和受虐癖(masochism)两 者的合成词,故虐恋更常见的非正式称呼 为“SM”。 虽然“虐恋”的非正式称呼为SM。但由于广义 上常见的的虐恋活动可能也涉及捆绑、鞭打或 其他调教(Bondage&Discipline)形式,一 般的正式名称BDSM (bondage, discipline dominance, submission,sadism masochism)即是以多意义、首字母缩略字的 混成词来泛称。有人也直接扩大使用,以“虐 恋”活动称作“BDSM”活动的代称。 词语来源 性虐恋包含施虐癖和受虐癖两个范畴,对他人 施加痛苦可以导致自身的性快感、性兴奋或单 纯的乐趣则属于前者,如果接受痛苦可以导致 自身的满足感则属于后者。其中的疼痛既包括 肉体痛苦(如鞭打导致的痛感),又包括精神 上的痛苦(如羞辱、支配所导致的痛苦感 觉)。 属于BDSM重要术语之一。 性虐恋在心理学上的定义叫做“恋痛癖”,该 名词与虐恋有概念上的差别。 性虐恋与性虐待不同,前者是参与者自愿且确 保安全、理智的行为,而后者指的是未经同意 对他人进行性侵犯和虐待的犯罪行为,但两者 有时会被混淆。 目前,性虐恋尚未被主流社会广泛认知和接 受,处于一种亚文化状态。 词义解释 虐恋的出现可以追溯到17世纪和18世纪,米歇 尔,福柯认为18世纪末是虐恋文化现象出现的 准确时间。在其后的几百年间,虐恋亚文化有 了极大的发展,它不再仅仅是一些人们的个人 行为,甚至也不是游离于社会生活之外的纯粹 在私人场合进行的活动,而逐渐成为一种越来 越引人注目的社会和文化的现象。 M是受虐症的非正式缩写:19世纪奥地利一小 说家名叫马索克,他本人是一个被动虐待症病 人,在他的作品里描述了许多这类变态的性活 动。因此,被动的虐待症就被命名为马索克现 象(Masochism),即受虐症。 虐恋分类 通过被羞辱、被殴打或其他受苦的方式从而激 起个体反复的强烈的性唤起,重复21天以上, 形成习惯;重复90天以上,就会形成稳定习 惯;如果重复365天以上,想改变很困难。表 现为性幻想、性冲动或性行为。 性受虐癖 sm以向性爱对象施加虐待或接受对方虐待,作 为性兴奋的主要手段:其手段为捆绑、引起疼 痛和侮辱等,甚至可造成伤残或死亡。提供这 种行为者为性施虐症属性变态范畴。以接受虐 待行为来达到性兴奋者为性受虐症。根据心理 学界的临床诊断标准规定,性虐待、性受虐的 确是性欲倒错障碍: sm性受虐癖者以被鞭打、践踏、捆绑、绞勒或 扮演某种受辱状态,作为获取性快感的屡用的 方式因此常常主动要求对方在性活动时施加 虐待的痛苦,受虐方式通常是针刺、切割乳 房、捆绑躯体、勒颈等有的是通过与厌恶的 恋物癖有关的附加物激发性欲,如嗅或舔衣服 或躯体上的污物等以获取性快感,绝大多数受 虐癖者为女性和异性恋者,偶也见于男性和同 性恋。受虐行为可能是由于性饥渴导致对性满 足的过分贪欲,或是对性的一种内疚感或罪恶 感而自责自罚的表现,借对痛苦的接受以显示 自己的情爱。性施虐癖和性受虐癖中,存在一 些极端行为,如嗜血淫癖以割自己或对方的皮 肤使其流血,通过吸吮血液以增加性交时的快 感获取性满足。窒息自淫癖是通过罩上塑料 袋或以绳勒颈,在部分缺氧的情况下伴以手淫 时产生性快感。偶因室息致死者,称为性窒 息。更为极端的情况是色情杀人狂,他们为了 获取最大的性满足,千方百计地杀害女性,往 往是先将女性杀死,再进行奸尸,或在强奸巾 虐杀对方,并损毁尸体,如切除乳房,阴道内 插入树枝,或碎尸成片,有的并无性交行为, 对异性的杀害或碎尸本身,成为满足性欲的方 式。[1] 性施虐癖 sm性施虐癖是指对性对象施以精神或肉体上的 折磨,从中获得性满足和变态心理的满足。性 受虐癖正好相反,是指在受到性对象的虐待 时,精神或肉体虽感到痛苦,但在心理上却得 到一种特殊的性欲满足。 性施虐癖者多见于男性,成年后在性生活中屡 次虐待对方。施虐行为鞭打、针刺、绞勒、撕 割对方躯体,以增加性快感,甚至成为满足性 欲的唯一方式:有的虐待程度逐渐升级,可以 造成对方性器官和肢体损伤、骨折,甚至死 亡。受害者可以是妓女、陌生少女和自己的配 偶等。施虐行为是一种象征性行为,代表对权 威的反抗和对障碍的摧毁,这种人在生活中遭 受过挫折或凌辱,也可能经历过因异性的拒 绝,凌辱等后形成的某种心理压抑,于是形成 报复和反抗的心理和行为,也可能是自卑感的 过度补偿作用,即由于自身的某些缺陷而引起 的心理上的反常态意识,借对异性的施暴以发 泄其性欲或表现自己的某种权威感、优越感 等。[1] 成因 生理因素 生理学研究表明,身体在经受疼痛时释放脑内 啡,它可能会导致快感并成瘾,虐恋与脑内啡 成瘾有关联。除此之外,肌肉劳损时释放的乳 酸、经受压力和疼痛时所释放的肾上腺素也可 能会导致快感。但生理因素并不能完全解释虐 恋,尤其是非疼痛的捆绑、支配给虐恋者带来 的愉悦。在虐恋活动中,很多时候施虐者的心 理快感比受虐者为高。例如最常见的绳索捆 绑,受虐者无助挣扎的动作,有时候过分用力 挣扎会发出呻吟声,可以令施虐者得到征服对 方的快感。 童年经历 有观点认为,童年经历与虐恋的形成有关联, 引述最频繁的例子是,卢梭在《忏悔录》中提 及他8岁时受到姑妈的鞭答,对他的性生活产生 了终身的影响。 有些人坚持认为,英国人对于性鞭答的偏爱来 自英国学校的体罚制度。“成百上千的年轻人 通过在教育体制中亲身体验到教育者热衷于鞭 答制度,忘不掉在接受鞭答过程中所体会到的 某种感觉,从中汲取了鞭答的热情,渴望从美 丽的女郎手中得到同样的鞭答。 攻击性 另一种观点认为,虐恋源自人类性本能所包含 的攻击性。 负罪感 精神分析认为,虐恋(尤其是受虐癖)与负罪 感有关。弗洛伊德说:”在受虐幻想中,可以 发现一种明显的内容,即负罪感。当事人假想 他犯了某种罪过(犯罪性质是不确定的),必须 用忍受痛苦和折磨的过程来赎罪。“弗洛伊德 还说:“就我所知,在施虐倾向转变为受虐倾 向的过程中,负罪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因 素”。 男权 激进女性观点,认为虐恋是男权主义对女性施 暴,压迫女性的象征。 精神病 精神病理学观点:认为虐恋作为自残的倾向是 由于精神障碍而形成的。 权力 有时候虐恋也用在对情感的描述上而不是感官 喜好的描述上。有些人会从施/受一些意识形态 箱制、对立所引发的苦恼及不预期的伤害中获 得快感。有时强迫不止用刀,还有无形的权 力,在虐恋中,比起施加/接受疼痛,其实权 力可能才是整段关系的中心。在这个过程中, 常见的疼痛、绑缚、和羞辱负罪等行为,是施 虐者维持权力等级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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